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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2023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推选工作的通知

信息时间:2023-12-22 信息来源:陕西省科学技术协会

    各有关单位:

    根据《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关于2023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和《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》,陕西省科协作为2023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推选单位,现将开展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。

    一、提名奖种和名额

    1.提名奖种

    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,国家自然科学奖、国家技术发明奖和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(包括科普类和非科普类项目)通用项目(以下简称三大奖),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。

    2.推选名额

    陕西省科协可推选本地区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候选人选2人,三大奖候选项目2项,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名额不限。中国科协将根据优中选优原则在限额内进行提名。

    各单位可向省科协推荐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候选人选1人、三大奖候选项目1项,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名额不限。

    二、推选条件

    推选候选项目(人选)必须符合《通知》要求。

    三、推选工作及材料要求

    1.各推选单位要坚持标准、保证质量,规范遴选程序,充分征求相关专业领域专家的意见。应建立科学合理的遴选机制,及时在本单位、本学科领域范围发布相关信息,公开、公平、公正地开展推选候选项目(人选)的遴选工作,真正把创新性突出、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的优秀项(人选)目遴选出来。推选单位须确保推选候选项目(人选)符合形式审查要求,且须确保该项目(人选)不再通过其他渠道提名,一经提名不接受撤回申请。

    2.提名书是评审的主要依据,请严格按照《2023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手册》要求填写。内容应当完整、真实,文字描述要准确、客观,重点突出推选候选项目(人选)的科学发现、技术发明或科技创新内容。项目(人选)一经推选,未经允许,提名书中的项目完成人等重要信息一律不得更改。《通知》和提名书及工作手册请登录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网站(www.nosta.gov.cn)下载。

    3.拟推选项目确定后,各单位须按《通知》要求,在拟提名项目所有拟推选候选人所在单位进行公示,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。公示情况及结果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陕西省科协。

    四、推选材料填报要求

    候选项目第一完成人(候选人)需注册“中国科协智慧评审系统”(https://kecaihui.cast.org.cn),在线填写提交提名书及附件材料(推选材料非涉密证明由候选项目第一完成单位出具并加盖单位公章),凭推荐码“44EF86”提交至推选单位,并将word版《提名书》、电子版附件材料发送至skxzrb@163.com。请候选人于2023年12月25日前完成候选项目电子材料报送工作。

    五、联系方式

    联系人:省科协组织人事部  陈萌  孟凡治 

    联系电话:029—63917197  029—63917175

     19991661066

    陕西省科学技术协会

    2023年12月20日